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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加当事人配偶为被执行人?
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配偶一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在执行程序中可否追加配偶的另一方为被执行人?如果判决后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让另一方也承担偿还责任?
一、法院依法判决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一方债务,债权人不得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二、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债务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法院驳回申请后,债权人不得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三、债权人有确凿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夫妻一方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